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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金钟股份公告显示, 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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